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持有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无限售流通股份为:7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55%,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41.5188%)。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
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拍卖可能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同时也有可能影响到控
股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公司
股东 一大股东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持 拍卖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名称 及一致行 份数量 股份比例 原因
比例
动人
吉林省通化
康平 司法
是 70,000,000 41.5188% 5.4655% 2022-9-16 2022-9-17 市中级人民
公司 诉讼
法院
二、本次拍卖原因
原因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支行与被执行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封有顺、郭春林、赵志霞、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紫鑫
般若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
司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
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2021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因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支行向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借款抵押物予以拍卖。
三、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状态
1、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598,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639%。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8,598,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63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累计被司法冻结公司股份168,598,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63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除上述即将被司法拍卖的70,000,000股外,康平公司目前没有被司法拍卖进行中的股份。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康平公司与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药兆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股东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国药兆祥行使,国药兆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国药兆祥合计拥有表决权股数为 168,598,488 股,占股本总额 13.1639%。
四、其他风险提示
1、若本次股权司法拍卖成功实施,康平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98,598,488,剩余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984%,可能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业务。
2、本次如果拍卖成功也可能会影响到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国药兆祥合计拥有表决权股数将会减少为98,598,488股,占股本总额7.6984%,公司会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业务。
3、公司与康平公司、国药兆祥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康平公司持有股份被拍卖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吉05执恢56号之一;
2、《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2)吉05执恢56号。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