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的告知函,
康平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9 日已累积减持 14,224,6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期间
(股) (元/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
康平公司 2018/10/15 1,018,793 3.90 0.08%
价交易
集中竞
康平公司 2019/5/10-2019/8/9 13,205,900 5.66-10.88 1.03%
价交易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19次,减持价格区间为5.66元/股-10.88元/股。
2、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康平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502,950,032 39.27% 488,725,339 38.16%
仲桂兰 无限售流通股 63,694,266 4.97% 63,694,266 4.97%
仲维光 无限售流通股 61,922,552 4.83% 61,922,552 4.83%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康平公司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康平公司及仲维光、仲桂兰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康平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及仲维光、仲桂兰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已经超过1%,且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康平公司及仲维光、仲桂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康平公司《关于减持股份数量已达1%的告知函》;
2、中登结算公司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