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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8 深市 紫鑫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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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5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于2019年1月10日、1月11日、1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8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发来的函告,因近期股价出现非理性波动,康平公司质押的公司股票部分已触及平仓线,相关质权人可能对康平公司已触及平仓线的部分股票进行平仓处理。

    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2,950,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康平公司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422,79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3、2018年11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平公司通知,康平公司与柳河县峰岭大健康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峰岭大健康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共同签署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双方以共同成立的柳河顺驰医药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驰医药大健康公司”)为项目主体,共同投资总额为143亿元项目。峰岭大健康公司向顺驰医药大健康公司注入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国有企业产权、股权及其他资产;康平公司向顺驰医药大健康公司注入不低于43亿元人民币等值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康平公司持有的无权利瑕疵、无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0%股权(2.562亿股)及其他资产。双方以共同认定的基期日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最终注入资产价值的确定依据。峰岭大健康公司与康平公司双方在顺驰医药大健康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完成资产注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完成后,顺驰医药大健康公司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截止目前,该股权转让事项正在推进,以双方共同认定的基期日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最终注入资产价值的确定依据,目前评估正在进
行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康平公司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99.99%,能否按照协议的约定顺利解除过户障碍并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定。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4、2019年1月9日,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为合同的甲方)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荷兰全资子公司FytagorasB.V.(为合同的乙方)共同签订了《工业大麻合作研究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友好协商正式建立合作研发关系,开展工业大麻的研发工作,并计划以完成大麻品种的CBD含量达10%以上为工作目标。后续,双方将组建合作研发机构,以吉林省麻类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对工业大麻品种进行选育、生产技术、产品加工、生物活性成分提取技术等进行研发。

    该项目双方已达成合作意向,目前仅为初步合作阶段,具体合作项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合同内容的可能性;双方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法律风险、研发风险、操作风险及双方不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风险;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签订工业大麻合作研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5、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8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9,000万元至42,000万元,变动幅度为4.96%至13.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如有较大差异公司将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披露。

    6、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