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5-08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完成购回和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通知:
康平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2%)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康平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将上述交易完成购回。
2015年12月2日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2%)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 参与交易的 证券数量
初始交易日 购回交易日
原股东 证券公司 (股)
东吴证券股
2015年12月2日 康平公司 15,000,000 2016年12月1日
份有限公司
2、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 股数
本比例 本比例
康平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236,475,016 46.10% 221,475,016 43.17%
3、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交易系康平公司的融资行为,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康平公司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付本金利息、送股、转增股份等)归属于康平公司。
(4)、待购回期间,康平公司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购回期满,如康平公司违约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康平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221,475,016股(另30,000,000 股股份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共质押本公司221,010,000股(占康平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79%),占公司总股本43.08%。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