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6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23年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1,661,0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91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961,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63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99,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82%。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以181,661,0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0,15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经股东大会审议,王颖颖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