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7,671,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93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7,481,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58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8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34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187,624,8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赞
成、4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以187,624,8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赞
成、4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以187,624,8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赞
成、4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采用累计投票制,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王爱先为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187,624,3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0%,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1,063股同意;
4.02 选举史建中为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187,625,4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5%,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2,163股同意;
4.03 选举楚伦巴特尔为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187,624,3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0%,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1,063股同意;
4.04 选举盖学刚为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187,624,3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0%,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1,063股同意。
5、采用累计投票制,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周建民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87,624,3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0%,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1,063股同意;
5.02 选举张松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87,625,4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5%,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2,163股同意;
5.03 选举冯威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87,624,3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99.9750%,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1,063股同意。
6、采用累计投票制,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 选举李安龙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87,624,313股同意,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0%,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1,063股同意;
6.02 选举郭肖娜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87,625,413股同意,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5%,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2,163股同意;
6.03 选举张宏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87,624,313股同意,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0%,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9,601,063股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