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 天润 公告编号:2022-053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一季度报告显示
“公司营业收入为 7,001.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2.21
万元。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840.81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初步估算预计 2022 年半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 万元至-5,5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00 万元至-5,800 万元。若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持续亏损,公司可能因净资产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尚存在多笔违规担保诉讼,公司由于违规担保诉讼所致,货币资金多次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转,目前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 10 个,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虹软协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岳阳天润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邀邀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截至 7 月 31 日公司经诉讼判决后公司应承担的违规担保余额的本金部分为 72,111.60 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5,299.49 万元。截至 2022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7,642.90
万元。随着违规担保诉讼的执行,公司货币资金不足以承担担保金额,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存在进一步恶化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生产运营。
3、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2005 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4、公司子公司中润新能源科技发展(广州)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相关投资服务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项目规划前期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为基础,后续具体合作方式等目前还需协商,目前尚未明确。目前预计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证券简称:ST 天润,证券代码:002113)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24 日两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 13.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了解到部分网站发布了子公司中润新能源科技发展(广州)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相关投资服务协议的新闻。框架协议项目规划前期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为基础,后续具体合作方式等目前还需协商,目前尚未明确;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2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 7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
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
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2005 号),因公司涉嫌存
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 2022 年 5 月 6 日、
7 月 22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和《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5、公司未发现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已公告的《关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外,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据了解,公司子公司中润新能源科技发展(广州)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于近日签订了相关投资服务协议。协议项目规划前期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为基础。此协议为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方式等目前还需协商,且最终的合作服务内容尚需各方沟通确认,具有不确定性。目前预计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相关事项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或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4月 29日披露,一季度报告显示 “公
司营业收入为 7,001.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2.21 万元。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840.81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初步估算预计 2022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 万元至-5,5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00 万元至-5,800 万元。若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持续亏损,公司可能因净资产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尚存在多笔违规担保诉讼,公司由于违规担保诉讼所致,货币资金多次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转,目前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 10 个,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虹软协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岳阳天润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上海
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邀邀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截至 7 月 31 日公司经诉讼判决后公司应承担的违规担保余额的本金部分为 72,111.60 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5,299.49 万元。截至 2022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7,642.90
万元。随着违规担保诉讼的执行,公司货币资金不足以承担担保金额,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存在进一步恶化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生产运营。
5、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2005 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6、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