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 天润 公告编号:2011-027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巴陵西路汉森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赖淦锋先生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12 人,代表股份数 31,301,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6.44%。
其中现场出席 9 人,代表股份数 31,291,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3%;网络投票 3
人,代表股份数 9,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热电联产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93,1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99.8661%;反对 7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0.1338%;弃权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0.0001%。
第一大股东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 5,891,72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数的 99.8424%。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1400 股、反对 7900 股、弃权 4 股、同
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0.0237%。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
律意见书》认为: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时间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