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0-03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海广泰”)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的《关于减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书》,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54,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
事项,则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广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的
《关于调整减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书》,将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3,818,2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
详见 2020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调整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2020 年 7 月 6 日,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
需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经询问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的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