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6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威海广泰”)的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现持本公司股份 114,853,8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8%;其中,直接持股
107,853,887 股,通过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裕丰 2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裕丰信托”)间接持股 7,000,000 股),广泰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于 2018 年通过裕丰信托大宗交易增持的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818,2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控制的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裕丰 2 号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07,853,887 28.2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裕丰 2 号 7,000,000 1.83%
合 计 114,853,887 3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广泰投资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
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增持本公司股份 7,628,620 股,现因广泰投资其他业务有资金需求,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票。
2、减持股份来源:广泰投资通过裕丰信托大宗交易增持的部分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3,818,2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威海广泰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威海广泰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4 年 5 月 7 日非公开发行时的承诺
广泰投资认购的本公司 1,128.4722 万股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即不得通过证券市场公开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的期限,为广泰投资认购的威海广泰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即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8 年 7 月 14 日。
2、2018 年 7 月 11 日追加限售期限的承诺
广泰投资持有的 1,128.4722 万股限售股票自愿追加限售期 6 个月,即承诺追
加限售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在上述延长锁定期间,广
泰投资承诺不对所持有的上述威海广泰股票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威海广泰回购所持有的上述股票。
3、2018 年 11 月 20 日增持完成
广泰投资自 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
份 7,628,620 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9979%,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广泰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其余股份在增持行为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得减持。
除上述承诺外,股东广泰投资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广泰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广泰投资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泰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