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8-02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审核结果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16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钢闽光,证券代码:002110)自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