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4-016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配偶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樊洺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4〕3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
樊洺僖:
经查,你担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董事长期间,配偶
吕勤芳于 2024 年 2 月 7 日、8 日累计买入兴化股份股票 25, 000 股, 2 月 8 日、19 日累
计卖出兴化股份股票 25,000 股,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本次触发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长樊洺僖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
况说明》,经核查,其配偶吕勤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成交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4 年 2 月 7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0 2.870 28,700.00
2024 年 2 月 7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0 2.860 28,600.00
2024 年 2 月 8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5.000 2.650 13,250.00
2024 年 2 月 8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10,000 3.000 30,000.00
2024 年 2 月 19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15,000 3.070 46,050.00
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5,0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70,550.00 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25,0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76,050.00 元;扣除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税费后累计收益 5,435.23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交易税费=76,050-70,550-64.77=5,435.23)。截至本公告日吕勤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 本次事件的原因及当事人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樊洺僖先生及其配偶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此规定,吕勤芳女士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转入公司指定银行账号。
2、经核实,本次短线交易系吕勤芳女士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是个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行为,交易期间未征询樊洺僖先生意见,亦未告知其上述交易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樊洺僖先生及其配偶已充分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不良影响,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加强账户管理,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同时,吕勤芳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
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会也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培训与宣导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自身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严格管理、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