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1-04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化股份,证
券代码:002109)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23 日、9 月 24 日、9 月 27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4.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在“能耗双控”目标的压力下,国内部分地区宣布严控能耗,实行用电降负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重点用能企业限电限产。加之,今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一直高位运行、电煤紧缺,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用电供需紧张局面,多省份又相继对出台限电限产政策。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暂未收到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限电的书面通知。按照十四运组委会办公室文件要求在全运会及残奥会期间陕西省内实行
“剧毒、危险化学品等运输车辆限行”,即在规定的特殊时间段内(2021 年 9 月 13 日零
时至 17 日 24 时、9 月 25 日零时至 29 日 24 时;10 月 20 日零时至 24 日 24 时、27 日
零时至 30 日 24 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据此,自 9 月 25 日起,公司子公司兴
化化工依据年度检修计划并结合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停车检修工作,预计检修 25 天时间。除此之外,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1);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陕西延
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的通知,延长集团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陕国资资本发[2021]4 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3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目前,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仍在证监会审核过程中,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暂未收到政府部门有关限电的书面通知,后续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若有限电限产的政策要求,公司将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子公司兴化化工正在开展停车检修工作,是依据年度检修计划并结合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的例行检修,并非政策限电限产所致。兴化化工在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时已充分预计到陕西省在“十四运”举办期间可能出台“限产、限运”措施,并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应对措施。兴化化工此次计划停车检修工作是充分利用“十四运”期间陕西省内危化品限运影响,并统筹考虑多方因素而做出的合理规划,借此对工艺、设备进行全面优化,为各装置后续的“安稳长满优”运行奠定基础。
3、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募投方向也可能因项目的推进而有所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亦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相关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失效、无适当认购对象或者与认购对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终止;市场环境或者融资时机不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及其他原因。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