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3-07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
亚星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已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
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梅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接任王亚星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梅丹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前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梅丹女士,中国籍,1976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
员)。现任南开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梅丹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梅丹女士除在南开大学会计系担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