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0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 0.5278%(3,000万股)的股权转让给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化工”)。
本次转让标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 7,380 万元。沧州银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沧州银行 451,496,270 股股份,持股比例 7.9429%;本次交易完成后,沧州银行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将持有其 421,496,270股股份,持股比例 7.415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沧州银行 0.5278%(3,000 万股)股权转让给鑫海化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鑫海化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河北省沧州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该交易事项已经沧州银行董事会审议
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7825909566
住所: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南疏港路中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之全
注册资本:玖亿陆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5 年 11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11 月 2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溶剂油、硫磺、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氢气、轻质燃料油、石脑油、重芳烃、甲苯、苯、二甲苯,硫酸、氨水(15%)、航煤(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06 月 14 日),丙烷、丙烯、甲基叔丁基醚、异
辛烷、醚后 C4、抽余油、戊烷油,石油沥青;销售重油、润滑油、石油沥青、蜡油、工业燃料油、石油焦、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防水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北鑫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鑫海化工 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与鑫海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鑫海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鑫海化工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98,167.90
负债总额 587,787.47
净资产 410,380.43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373,992.03
营业利润 79,804.45
净利润 59,998.7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沧州银行 0.5278%(3,000 万股)股权,本次交易中沧州银行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070071395X6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双金路 2 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泽平
注册资本:伍拾陆亿捌仟肆佰贰拾陆万叁仟贰佰玖拾元整
成立时间:1998 年 09 月 02 日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转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客理财;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沧州银行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42,210,537 9.54%
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451,496,270 7.94%
3 北京鲁润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394,201,042 6.93%
4 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3,946,340 6.23%
5 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22,591,845 3.92%
6 任丘源平美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181,273,021 3.19%
7 沧州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5,318,826 2.56%
8 东方绿源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40,530,881 2.47%
9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 139,440,785 2.45%
10 京东橡胶有限公司 127,910,212 2.25%
合计 2,698,919,759 47.48%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967,024.67 17,146,878.97
负债总额 17,643,623.15 15,911,318.34
净资产 1,323,401.52 1,235,560.63
项目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35,814.27 375,933.11
营业利润 138,146.51 139,528.31
净利润 125,200.59 113,192.47
注:以上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 年 11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即公司持有的沧州银行 0.5278%(3,000 万股)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代持等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沧州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
经交易双方共同委托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持有的沧州银行 3,000 万股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股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2】第 000021 号) (以下简称“评
估报告”),评估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并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公司持有的沧州银行 3,000 万股股权评估基准日资产账面价值为 7,367.52
万元,评估价值为 7,386.00 万元,增值额为 18.48 万元,增值率为 0.25%。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2】
第 000021 号),经评估标的股份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
评估值为 7,386 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标的股份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46 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合计 7,380 万元。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06013103039
证件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
受让方(乙方):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7825909566
证件地址: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南疏港路中段
(一)转让标的、数量及分红约定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0.5278%的股份,共计3,000 万股(占自身所持股份的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