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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08 深市 沧州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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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7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5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2021 年 10 月 22 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以问询方式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近期披露的相关事项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1-045),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27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03%。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宜。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7,515.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年产 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3)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 亿平方
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拟投资 7亿元由孙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2 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接受了机构投资者电话调研,公司编制的
《2021 年 10 月 2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6、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0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子、孙公司暨变更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孙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和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年产 2 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和“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孙公司暨变更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 亿平方米湿
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拟投资 7 亿元由孙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2 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及财务风险加大的风险;也存在项目建设进度、完工达产时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同时公司需通过招拍挂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项目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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