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4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的情况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和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4 月完成,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7,515.00
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数量为发行上限,即 425,377,259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和完成时间为准。
2、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94.5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901.19 万元。根据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增长情况,假设2021年较2020年增长20%,即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113.4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481.43 万元。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 2021 年度持
平;(2)比 2021 年增长 10%;(3)比 2021 年下降 10%。
2021 年、2022 年的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未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41,792.42 141,792.42 184,330.15
本次发行股本(万股) 42,537.73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2 年 4 月
假设情形 1: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6,113.43 36,113.43 36,113.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3,481.43 33,481.43 33,481.43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5 0.25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5 0.25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4 0.24 0.20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4 0.24 0.20
(元)
假设情形 2: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6,113.43 39,724.77 39,724.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3,481.43 36,829.57 36,829.57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5 0.28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5 0.28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4 0.26 0.22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4 0.26 0.22
(元)
假设情形 3: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6,113.43 32,502.09 32,502.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3,481.43 30,133.29 30,133.29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5 0.23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5 0.23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4 0.21 0.18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4 0.21 0.18
(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项目建设顺应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
工信部 2016 年 7 月发布《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要求加快新型
光学、高效过滤、锂电池、高阻隔包装等高性能薄膜的研发与产业化。国家发改
委 2019 年 10 月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新型药用包装
材料与技术的开发和生产(化学稳定性好、可降解、具有高阻隔性的功能性材料),真空镀铝、喷镀氧化硅、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列为鼓励类产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2020 年 12 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将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开发、生产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2021 年 6 月发布《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将高阻隔、抗菌、可直线撕裂等特殊便利、功能性双向拉伸尼龙薄膜(BOPA)薄膜列为“十四五”期间重点产品发展方向。
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公司带来良好发展机遇。本项目的实施顺应和符合我国支持发展新材料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将提升并带动国内 BOPA 薄膜行业的发展。
2、BOPA 薄膜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①全球市场概况
BOPA 薄膜于 20 世纪 70 年代由日本研制开发成功,是近几年世界上发展较
快的高档包装材料之一,已成为继 BOPP、BOPET 薄膜之后应用比重第三大的薄膜包装材料。BOPA 薄膜的优异性能满足了人们对包装材料高阻隔性、高强度、高透明度、薄型化、轻量化以及耐温性等要求,主要用于食品包装,特别是耐蒸煮食品包装、油性食品包装、冷冻食品包装、液体调味品包装等,此外还广泛用于一般工业包装、医药包装、化妆洗涤用品包装和电子产品(如锂电池用铝塑膜、部分电子产品包袋等)、家居产品(如真空收纳袋等)、气球装饰及部分粮食产品的包装等领域。2020 年全球 BOPA 需求量中 70%应用于食品包装领域,日用及化工类产品包装占比约为 18%,医药类包装占比约 5%,电子包装占比约为 3%,软包电池封装及其他包装各占 2%。
近年来受消费升级推动以及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等因素推动,全球 BOPA 薄膜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016-2020 年,全球 BOPA 薄膜市场规模由 27.13 万吨增长
至 38.16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91%。从需求分布情况来看,全球 BOPA 薄
膜市场需求主要集中在亚太、欧美等人口聚集地区。其中,中国、日本等国家由于人口密集以及饮食结构特点等因素,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2020 年全球BOPA 薄膜市场需求中,中国市场占比为 45.49%,日本市场占比为 12.26%,亚太其他国家地区(除中国、日本)市场占比为 21.35%,欧美市场占比为 18.17%。
2016-2020 年,我国 BOPA 薄膜市场规模由 10.45 万吨增长至 17.36 万吨,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53%,高于同期全球 BOPA 薄膜市场增长水平。同时我国
BOPA 薄膜出口量稳步提升,由 2016 年的 1.69 万吨增长至 5.09 万吨,年均复合
增长率为 31.65%。
②BOPA 薄膜市场未来具有良好增长空间
首先,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及我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消费者对食品的新鲜度和原始风味要求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