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5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周一)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数量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0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3、《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 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1~8均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2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上述议案1~8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作为投票
2.00 案 对象的子议
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2.10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
案
4.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 √
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
年)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 亿平方米湿法锂离 √
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
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1 年 11 月 5 日 17:30 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8。
2、投票简称:明珠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