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2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将位于沧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土地证书号为“沧高国用(2015)第005号”中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位于该出让地块上所有权证书号为“房产证沧字第00048847号”的房屋建筑物转让给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金为4,812.97万元。《沧州明珠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沧州明珠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5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52和2015-053号。
截止目前,已转让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完成,按照交易双方于2015年12月23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资产转让金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的90日内付清。目前该款项尚未支付。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