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1-02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
议议案,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23 日 12:00。
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持有沧州渤海新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
公司将持有沧州渤海新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沧
州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以本公司出资金额为基础,并已考虑每年的投资
回报,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定为人民币 144 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继续持
有渤海新区中燃公司 15%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