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09-02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仅就此项收购达成口头意向,尚未签署有关书面文件,因此此项收
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收购资产尚未经评估,最终成交价格以协议价格为准;
3、待该项资产评估完成,签订协议后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州东力”)全部资产。
此项资产收购没有属于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情形,
所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此项资产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此项资产收购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鲁德总字第000715 号
住所:山东省平原龙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宣华
注册资本:美元1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4 月2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科技塑料薄膜产品公司发起人股东:山东新东力制模有限公司、香港台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收购的资产范围包括:(1)BOPA薄膜生产线两条,该设备由于管
理和技术原因尚未投入使用;(2)为生产必须的土地使用权、生产厂房以及水、
电等配套设施,能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2、该项资产尚未经评估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项资产收购交易价格商定初步确定为人民币11,200万元左右。公司以自有
资金进行此项资产收购。目前尚未签订交易协议。
待该项资产经评估完成,签订交易协议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BOPA薄膜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是公司目前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产品之一,
目前销售情况良好,收益明显。公司已掌握了该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技术和管
理优势比较明显。加快BOPA薄膜产品项目建设,是公司已经确立的发展目标,
该项资产收购一经完成,能够尽快的为公司带来效益。
六、其他
由于客观原因公司提前和出售方进行了转让价格的商谈。公司在充分考虑了
此项资产收购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前提下,和公司第一大
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进行了充分协商。
东塑集团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了进一步扶持公司,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抓
住市场机遇,巩固公司BOPA 薄膜产品的行业地位,对公司此项资产收购做出了
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如果公司对此项拟收购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后,评估价格低于转让价款,
公司以评估价格支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将由东塑集团承担;
2、沧州明珠根据《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资产收购事项时,本公
司保证投赞成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七、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2、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