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 12 人,实际参会董事 12 人。会议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 29 号的南山工厂闲置土地及房产资产,经公司对合作方的财务和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合作方——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按照合作方案共同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本次交易定价参考具有专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结果,由公司与合作方基于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协商形成,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事项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合作方及其相关方商议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关于公司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刊载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票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大兴的反对理由如下:
南山工厂改造项目存在以下疑问:现有房屋账面价值涉及补偿额的确定,但该价值
部分缺乏资产评估报告佐证;土地使用权价值和置换房屋部分价值的确定仅有咨询报告无评估报告;现有开发合作模式实质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价值的溢价收益未予充分考量;现有开发合作模式的实施主体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施主体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以及项目合作方案的总投入、合作对方的总收益、合作回报条款的公平性、合作风险和收益的可控性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本人难以对该议案予以支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下午 2: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3)刊载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票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