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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隆健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信隆健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9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数207,584,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950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75,750,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21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834,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733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9、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廖学金先生、陈雪女士、廖学湖先生、廖学森先生、廖蓓君女士、廖哲宏先生、姜绍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1 选举廖学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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