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 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获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情况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等较低风险产品。投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投资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
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相关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该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与公司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收益和风险防控的情况。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