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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6/08)

公告日期:2018-06-08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暨延期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在“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说明了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此部分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浔兴股份,证券代码:002098)自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因此,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办理复牌事宜。

    2018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要行政许可)[2018]第8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本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等相关各方对《重组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其中,部分事项尚需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由于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提出的相关问询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落实完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提出的相关问询事项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基本完成;相关各方正在完善相关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经过董事会决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需每三十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