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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98 深市 浔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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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6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浔
兴股份,证券代码:002098)于 2019 年 9 月 3 日、9 月 4 日、9 月 5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的仲裁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
年 6 月 6 日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3,58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

    3、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5),王立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辞职后,王立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8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军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重庆市公安局实施逮捕。具体
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
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9 年上
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14.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38%。2019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

    6、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泽丰”)所质押的公司股份全部触及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泽丰正积极与质权人进行沟通,并拟通过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8、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在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 2018107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因触及 13.2.1 条规定 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