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零一七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何清华 何毅 陈刚 夏志宏
陈爱文 周兰 王乐平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300,743,465股
发行价格:6.5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978,891,999.70元
募集资金净额:1,936,553,416.24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何清华 60,148,693 395,778,399.94 36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352,583 304,999,996.14 12
3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592,705 299,999,998.90 12
苏州工业园区鲁鑫创世创业投资
4 企业(有限合伙) 43,465,045 285,999,996.10 12
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747,720 175,999,997.60 12
6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747,720 175,999,997.60 12
7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671,732 339,999,996.56 12
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267 113,616.86 12
合计 300,743,465 1,978,891,999.70 -
本次发行新增300,743,465股股份已于201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7年10月13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除何清华先生认购的股票外其余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非交易日顺延)。何清华先生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释 义......5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6
二、本次发行履行相关程序......7
三、本次发行证券情况......8
四、本次发行对象情况概况......9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1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1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3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15
二、财务状况分析......16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19
一、募集资金数量及运用......20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20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1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2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3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23
二、上市推荐意见......23
第八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24
第九节 备查文件......25
一、备查文件......25
二、查阅地点......25
第十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6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本公司/山河智能/公司/发行人 指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 山河智能本次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指
票/本次发行 不超过303,046,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董事会 指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保荐机构、保荐人、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指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nwardIntelligentEquipmentCo.,Ltd.
成立日期: 1999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 755,325,000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6年12月22日
股票简称: 山河智能
股票代码: 002097
法定代表人: 何清华
董事会秘书: 王剑
注册/办公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
电 话: 86-731-83572908
传 真: 86-731-83572908
邮政编码: 410100
网 址: www.sunward.com.cn
电子信箱: db@sunward.com.cn
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建设机械、工程机械、农业机械、
林业机械、矿山机械、起重机械、无人(飞)机(不含民用
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厂内机动车辆和其它高技术机电
一体化产品及其与主机配套的动力、液压(不含特种设备)、
经营范围:
电控系统产品和配件;提供机械设备的租赁、售后服务及相
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运输经营;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山河智能系一家具有鲜明“自主创新”特色的“产、学、研一体化”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培育和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潜心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建立了集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持续创新于一体的创新体系,持续致力于专用工程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涵盖大型桩工机械、全系列挖掘机械、现代凿岩机械、煤矿综采设备、工业车辆以及其他专用设备和配套件。经过多年经营和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桩工机械生产基地、体系完善的挖掘机械生产基地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