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19
关于和湖南南岭澳瑞凯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工程服务协议》并获得工程服务收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 年6 月7 日,本公司和本公司参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湖南南
岭澳瑞凯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澳瑞凯”)签
署了《工程服务协议》,近日,本公司收到南岭奥瑞凯支付的工程服
务费20,983,839 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南岭澳瑞凯基本情况
南岭澳瑞凯是本公司与澳瑞凯欧洲管理公司共同投资,在中国湖
南平江县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占南岭澳瑞凯公司注册资本的
49%;澳瑞凯欧洲管理公司占南岭澳瑞凯公司注册资本51%。2008 年
9 月南岭澳瑞凯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1 亿元,经营范围:生产、
销售导爆管雷管和塑料导爆管及相关配套产品,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
咨询和售后服务。
中外合资项目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该项目不由本公司直接
建设和管理。公司委派陈光正任该合资公司董事长。
二、《工程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服务和支持
南岭民爆将向南岭澳瑞凯提供协议所附进度计划中所列的服务。
南岭澳瑞凯同意按照所提供的服务向南岭民爆支付服务费用。
(二)收费南岭民爆收取,南岭澳瑞凯应支付进度计划所列服务收费规定费
率。任何国家的或法律通过的法定税收(如适用)以及任何新的税种
和税收都在供货时按照当时费率由南岭民爆收取。
服务费用在时间、费用和材料的基础上依据南岭民爆的费用政策
收取。每小时成本是建立在有偿的基础上,所有的工作时间在时间表
上应作适当记录。
(三)南岭民爆的责任:
提供具备相应能力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工
程服务。
三、本公司获得工程服务收入情况
根据双方协商,并经南岭澳瑞凯董事会同意,2010 年6 月30 日,
本公司收到南岭澳瑞凯支付的截止2009 年8 月31 日工程服务费
20,983,839 元人民币。
根据《工程服务协议》,本公司为南岭澳瑞凯提供的服务主要是
项目前期的行政审批的申报和协调、协助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市场调研
等服务,2009 年8 月31 日以后,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仅仅是部分工程
技术人员协助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等服务,服务工作量大
为减少,预计直至《工程服务协议》履行完毕,本公司还将从南岭澳
瑞凯获得工程服务费收入约200 万元左右。
四、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南岭澳瑞凯公司提供劳务,属于关联交易。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