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93 深市 国脉科技


首页 公告 国脉科技: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国脉科技: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国脉科技: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接受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脉集团”)财务资助,资助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借款本金未偿还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占用费费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述额度为国脉集团最高资助本金余额,在余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条件下,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选择财务资助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

  国脉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国脉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万元。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并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维先生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

  本年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及发生额累计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29729322K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5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对金融业、通信业、文化业、酒店业、农业、环保业、体育业、房地产业、生物医药制造业、矿产业、教育业、医疗卫生业的投资等。

  福建国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脉集团51%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先生持有福建国脉投资有限公司99.02%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脉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198,131.41万元,净资产33,732.3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00,748.44万元,净利润-2,642.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国脉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173,703.18万元,净资产
34,194.29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27,412.19万元,净利润461.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脉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四)项的规定,国脉集团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国脉集团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即借款本金未偿还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二)定价原则

  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三)其他

    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选择财务资助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加大,银行融资无法及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国脉集团财务资助,可及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本次资助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对公司当期和后期利润的影响不会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可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运营资金,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