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东南大学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将在具体项目合作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如后续具体合作对公司当年度业绩有重大影响将另行公告。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说明”之“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南大
学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本着“战略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清洁能源与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智慧供热、城市碳中和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开展“碳中和”方面的探索合作。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东南大学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由东南大学和南京市政府、南京江北新区等单位共同组建,聚焦碳中和领域的政策、技术、产品等研究,促进碳中和技术
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东南大学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东南大学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碳研院)
(二)合作内容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品牌、资源、研发、技术、人才等优势,协同发展,形成如下战略合作:
1、充分发挥碳研院的课题研发、人才团队等战略高地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前瞻性、可行性、示范性研究成果,形成较为清晰的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径及实现路径。
2、充分发挥公司在智慧能源、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中形成的落地经验,将碳研院的相关科研成果积极转化为对应的产品及解决方案,以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为导向,积极落地更多更好的示范项目及示范工程。
3、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拟首先在如下领域开展“碳中和”方面的探索合作:
(1)清洁能源与微电网
甲、乙双方在清洁能源、分布式储能和微电网的优化设计、高效运行、智能管理等相关技术领域,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构建面向不同用能主体和用能规模的清洁能源、储能和微电网解决方案,促进清洁能源就地开发与高效利用。
(2)综合能源服务
甲、乙双方以“电能为核心,多能为耦合”,共同开发和利用行业领先的区域能源互联、多能互济互供、终端能效管控等技术,共同开拓可再生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能效与节能管理等业务,合作研究开发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核心产品和解决方案,提高用户用能的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与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高效融合。
(3)智慧供热
充分发挥甲方在智慧供热领域内的技术和政策优势,开展以智慧阀门和供热大数据引擎为核心技术的智慧供热技术以及运营管理模式研究,在技术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政策等方面协调立场、相互配合,为用户提供领先的智慧供热解决方案及服务。
(4)城市碳中和大数据应用
采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汇聚政府、电力、行业、企业等多源数据,构建碳排放核算分析模型、多种能源形式低碳算法模型、碳达峰碳中和管理模型、智慧城市综合能效分析模型等算法模型体系,形成城市级“碳达峰与碳中和”智慧大脑,实现碳排放实时监测体系与碳足迹全过程追踪系统,推动城市各部门和企业实现减排和绿色用能,帮助政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 5 年,自协议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达成一致可续签协议。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未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东南大学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在“碳中和”课题研发、人才团队等具有战略高地优势,公司在智慧能源、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中具有丰富的落地经验。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的领域优势,协同互补,更好地促进“碳中和”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本次合作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发展要求,将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取前瞻性、可行性、示范性的研究成果,形成较为清晰的“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径及实现路径,促进公司在清洁能源与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智慧供热、城市碳中和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业务拓展和创新,将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尚待具体项目合作中进一步明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影响暂不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性协议,作为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 署具体协议的基础。双方合作的具体权利及义务以双方后续就具体项目所订立的正 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北京隆基泰和能 《 战 略 合 作 2018 年 2 月 12 日 双方正在积极关注合作项目和合作
源科技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机会。
2 新疆金风科技股 《 战 略 合 作 2018 年 3 月 14 日 双方正在积极关注合作项目和合作
份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机会。
国网江苏综合能 2019 年 4 月,公司与江苏综合能源
源 服 务 有 限 公 服务进一步签署了《综合能源服务
3 司、江苏竞泰清 《 战 略 合 作 2018 年 5 月 12 日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重点突出在
洁能源发展有限 框架协议》 “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
公司 联网”领域的合作;并已就具体项
目开展合作。
华润电力投资有 《 战 略 合 作 2018 年 10 月 25 公司已中标华润电力下属公司的相
4 限公司 框架协议》 日 关模块化变电站项目,其他合作项
目正在洽谈、磋商中。
5 大全集团有限公 《 战 略 合 作 2019 年 5 月 8 日 已就具体项目开展合作。
司 框架协议》
6 上海电气自动化 《 战 略 合 作 2021 年 3 月 11 日 双方正在积极关注合作项目和合作
集团 框架协议》 机会。
2、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
知。
七、报备文件
1、公司与东南大学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