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二〇一三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 别 提 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2、3号》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或“公司”)拟授
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1,600万份
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金
智科技股本总额20,400万股的7.84%。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
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股金智科技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71元。行权价格依据下述两个价格
中的较高者确定:(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金智科
技股票收盘价7.29元;(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
金智科技股票平均收盘价7.71元。
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 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上述方案已于 2013 年 6月 17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派息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61元。
4、金智科技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
应的调整,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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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
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行权安排: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年。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本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25%
权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5%
权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权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在该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
期权由公司注销。
6、主要行权条件:本计划在2013—2015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的主要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30%,即不低于4,646.22万元;
第一个行权期 且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5%。
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60%,即不低于5,718.43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且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0%。
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100%,即不低于7,148.03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且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5%。
注:以上净利润的计算口径是将期权成本会计处理对净利润的影响予以剔
除计算。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
募集资金用途产生的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增加额计算。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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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由公司注销。
7、公司全部实际有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