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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9 深市 ST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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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海: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ST新海: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4-027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3月26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4月17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4〕18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3月2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 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 证券简称:新海退

    2. 证券代码:002089

    3. 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 号),
认定你公司 2014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 号)认定的事实及你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你公司 2016 年至 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三)
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5.8 条的规定及本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 2024年 3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3月26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4月17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四、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 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 电话和其
他通讯方式

    1.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

    3.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

    4. 电子邮箱:zqb@nsu.com.cn

    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 者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http://www.neeq.com.cn)。

    七、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 大资产重

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9.6.11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
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八、其他重要事项

    1.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2.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
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 理续冻手续。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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