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3-02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2月15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竞集团”)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2 月 14 日增持公司股票 1,000 股、500,000 股,后续拟继续
增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竞集团)。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 140,936,07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5%,其配偶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 66,299,84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海竞集团持有公司 501,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合计持有公司 15.106%。
3、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竞集团)未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披露增持计划。
4、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竞集团)未在本次公告之前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竞集团)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竞集团)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5、本次增持是基于张亦斌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特定身份,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前述主体身份的,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竞集团)将终止实施本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相关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主体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方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