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0-00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叶建彪先生的减持告知函,叶建彪先生(身份证号码:
320503****1012)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1%。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叶建彪 大宗交易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6日 1.855 70 0.051%
本次减持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2,801,404 0.204% 2,101,404 0.153%
叶建彪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351 0.051% 525,351 0.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01,053 0.153% 1,576,053 0.115%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叶建彪先生 承诺:在担任 公司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50% 。本人 若违反 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 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日,叶建彪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 露减 持计划的情况。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 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