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8-079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海宜”)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苏园(工)网挂(2018)5号】的相关要求,于2018年7月23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6,973万元的报价竞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跨春路南侧、瑞丰路东侧的苏园国土2018-G-1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24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并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2018年7月31日,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本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受让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320513103302GB24748
3、地块位置:苏州工业园区跨春路南、瑞丰路东
4、出让宗地面积:19,900.29m2
5、出让宗地用途:科研(研发)用地、旅馆用地(公寓式酒店)、零售商业
用地
6、出让年限:科研(研发)用地50年、旅馆用地(公寓式酒店)4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按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7、出让价格:69,730,000元
8、出让价款的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9、出让人同意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10、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1、为满足公司集团化总部经济管理的需求,本次竞得的土地将用于公司总部基地及相关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适应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整合公司优势资源、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
2、本次土地竞拍事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土地竞拍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8年7月31日,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已将该宗地实际交付给新海宜,新海宜同意接受。双方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苏园国土交字[2018]40号)予以确认。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苏园国土交字[2018]40号)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