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53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 新纺,证券代码:00208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根据本章第三节至第五节的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自本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因此,公司股票
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日,预
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024 年 5 月 29 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1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 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新纺
3、证券代码:002087
二、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5 月 5 日,因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3 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83,393.20 万元,且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4 条的规定以及本
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
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 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四、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
他通讯方式
1、 联系人:罗展
2、 联系电话:0377-66215788
3、 联系传真:0377-66221731
4、 联系邮箱:luozhan2087@163.com
5、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野县汉华街道书院路 15 号
五、 公司退市整理期及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上市公司股票
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2024 年 6 月 6 日)
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
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每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六、 退市整理期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声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七、 其他事项
1、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八、 备查文件
《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4【413】号)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