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0-06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基于战略发展及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0 年 7 月9-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97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其中 1,066 万股为其在 2018 年 1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其余 1,831 万股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并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1 日、2020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0-057)、《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号:2020-058)。
2020 年 7 月 17 日,万丰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2,0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截止 2020 年 7 月 17 日,万丰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25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25%,其中 1,066 万股为其在 2018 年 1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其余 3,859 万股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万丰集团
住所 新昌县城关镇新昌工业区(后溪)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7月9-17日
股票简称 万丰奥威 股票代码 002085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4,925 2.25%
合 计 4,925 2.2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例(%)
万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112,001.9449 51.22% 107,076.9449 48.96%
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687.5279 47.87% 97,324.3889 44.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314.4170 3.34% 9,752.5560 4.4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是□否■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表决权的股份
6.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