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0日,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万丰集团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增持实施期限及比例:在2018年1月11日起12个月内,万丰集团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持累计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二、首次披露增持相关情况
万丰集团于2018年1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587,3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18-006)。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增持 增持时间 增持金额(元)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方式 (元) (股) 比例(%)
万丰 集中 2018年1月11 169,041,450.52 15.86 10,661,119 0.4875
集团 竞价 日-2018年1月
19日
四、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人持股情况
增持前持有股份 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万丰集团 999,261,810 45.6935 10,09,922,929 46.1810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其结论意见如下:
万丰集团依法具有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份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本次股份增持已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