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085 股票简称: 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 2018-05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5月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
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6,879,67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39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507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3 08*****877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4 00*****943 陈爱莲
5 00*****901 吴良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年5月14日至登记日: 2018年5月21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万丰工业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 章银凤 李亚
咨询电话: 0575-86298339
传真电话: 0575-8629833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