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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5 深市 万丰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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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2-07-13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2-03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
项,并于2012年7月10日发出了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7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下午15:00至
2012年7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398,59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7,299,69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98,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8.8%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398,59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39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2,9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