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85 深市 万丰奥威


首页 公告 万丰奥威: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丰奥威: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0-26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0-05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
    项,并于2010年10月20日发出了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10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上午9:30~
    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24日下午3:00至
    2010年10月2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5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67,478,09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8.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163,967,53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7.6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3,510,55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
    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417,993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
    莲、夏越璋、俞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为161,350,036股。
    (1)发行股份种类与面值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6,067,957 股同意,40,100 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6,067,957 股同意,40,100 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4)拟购买资产的定价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60,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
    (5)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60,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6)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7)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 %。
    (8)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6,067,957 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收购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60,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10)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
    莲、夏越璋、俞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为161,350,036股。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4、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之协议书〉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
    莲、夏越璋、俞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为161,350,036股。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
    莲、夏越璋、俞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为161,350,036股。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6、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与万丰奥特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张锡康、蔡竹妃、倪伟勇之补偿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
    莲、夏越璋、俞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为161,350,036股。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60,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7、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25%股权相关事宜安排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
    莲、夏越璋、俞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为161,350,036股。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 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
    莲、夏越璋、俞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为161,350,036股。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9、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之修
    订并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爱
    莲、夏越璋、俞林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为161,350,036股。
    表决结果:6,067,957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417,993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417,993股同意,40,1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
    议均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