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 工 公告编号:2019-114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在回购价格不超过8.50元/股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的社会公众股份,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12个月内。2018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海鸥住工回购报告书》。2019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
了《海鸥住工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的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 工 公告编号:2019-11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7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5,758,0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最高成交价为 5.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18,723,796.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预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股份预案中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预案中股份数量的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二、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106名激励对象授予759.50万份股票期权与75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使用回购股份向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0.3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当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的比例
王瑞泉 董事、总经理 40.00 0.08%
陈 巍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0 0.04%
袁训平 副总经理 15.72 0.03%
胡尔加 副总经理 14.00 0.03%
石艳阳 财务总监 11.00 0.02%
合计 100.72 0.20%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 工 公告编号:2019-114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回购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期限
届满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5,758,026 股,其中 730.39 万股已用于股权激励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其余回购股份数量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存放
于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用于股权激励的数量下限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1.5%,上限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数量下限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5%,上限为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 7%。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
使用部分予以注销。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477,794 1.67% 34,235,820 6.7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7,914,834 98.33% 472,156,808 93.24%
总股本 506,392,628 100.00% 506,392,628 100.0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以及《实施细
则》关于敏感期、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价格的要求,符合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在以下期间未开展股份回购行为,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关于
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
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 工 公告编号:2019-114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
交量的 25%,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关于回购股份数量的相关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