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4-013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大华审字
[2024]00000463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6,326,989.10 元,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9,208,883.46 元 ,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1,650,739,229.52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6,302,277.42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盈余公积金 9,630,227.74 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6,944,713.71 元。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
利;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16,689,05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 5,000,000 股后的 611,689,055 股为基数,向享有收益分配权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8,935,124.4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以实施 2023 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000,000 股后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
利水平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资金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