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82 深市 万邦德


首页 公告 栋梁新材:出售资产的公告

栋梁新材: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9

证券代码: 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 2017-053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6 月 28 日,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栋
梁新材”)与湖州有恒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恒铝业”) 签署了《资产转让
协议》,将公司八里店镇六旺村厂区的资产转让给有恒铝业,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49,438,659.00 元(肆仟玖佰肆拾叁万捌仟陆佰伍拾玖元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
范围内事项,该交易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也无需再通过其他行政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1)名称: 湖州有恒铝业有限公司
( 2)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富民路 59 号
( 3)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4) 法定代表人: 李金刚
( 4) 注册资本: 叁仟万元整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2MA29JN7BXQ
( 7)主营业务: 铝锭、铝棒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有恒铝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为栋梁新材。公司所出售八里店镇六旺村厂区的资
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栋梁新材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 1) 名称: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2)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
(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69343082
( 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5) 法定代表人: 陆勋伟
( 6) 注册资本: 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 7) 成立日期: 1999 年 03 月 31 日
( 8) 营业期限: 1999 年 03 月 31 日至长期
( 9) 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铝棒、五金制品及模具、铝镁合金制品的制
造加工、销售;门窗加工、安装;纺织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料的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省外经贸厅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本次转让的资产标的为: 公司所有的位于八里店镇六旺村老厂区内资产。
包括:土地使用权 52,257.30 平方米、房屋 27,082.86 平方米、 构筑物及其机器
设备、办公设备、设施等。
3、账面值与评估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4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6,699,418.83
元, 评估价值为 49,438,659.00 元。
4、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州有恒铝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2、 交易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 1)交易定价依据: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将公司八里店镇六旺村厂区
的资产以人民币 49,438,659.00 元(肆仟玖佰肆拾叁万捌仟陆佰伍拾玖元整)转
让给有恒铝业。 成交价格将与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差异较大, 具体原因详见资产评
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一、 固定资产 22,848,705.86 27,928,659.00 5,079,953.14 22.23
其中: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11,596,498.75 16,816,000.00 5,219,501.25 45.01
设备类固定资产 11,252,207.11 11,112,659.00 -139,548.11 -1.24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850,712.97 21,510,000.00 17,659,287.03 458.60
资产合计 26,699,418.83 49,438,659.00 22,739,240.17 85.17
( 2)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转让价格
的 30%,计人民币 14,831,600 元(壹仟肆佰捌拾叁万元壹仟陆佰元整)。本协议
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付清剩余全部转让款项。
( 3)因本次资产转让产生的各类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3、 资产交割
( 1)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后的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坤元评报【 2017】 318
号资产评估报告向乙方移交资产。
( 2)双方应在交割时共同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该确认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确认接收资产的明细、接收时间、交付及接收经办人的签名、签章。
( 3)交割完成后, 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所有资产的转让及过户手续。
4、 保密义务
除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或者规定,在未经双方事先书面
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和或本次交易的存在或内容发出任何公
告、通告或披露。任何一方对因商谈、实施本协议知悉的其他双方及关联方的保
密信息应予以保密。
5、 违约责任
( 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
支付守约方全面和足额的损失赔偿,该赔偿不得损害守约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和救济途径。
( 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宜,双方应首先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有关争议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6、 本协议的生效
( 1) 本协议在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 2) 本协议按相关规定由双方权利机构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 3)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报批、备案等法律手续之
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
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资产转让,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公司成本。
2、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不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资金用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将对公司的现金
流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协议》
2、坤元资产有限公司坤元评报【 2017】 318 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