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7-04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22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于2017年4月28日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公司董事会现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16年
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以不低于5.48
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不超过328,467,153股(含328,467,1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老挝年产30万吨化学浆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
2017年1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文件。
2017年4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221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调整后,本次分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保持不变。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17年4月28日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市场环境已与2016年9月制定发行方案时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及公司股东与认购方的利益等各种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