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固废”)于近日收到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关于拨付 2021 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函》,根据《镇江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财规[2011]7 号)、《关于下达 2021 年度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镇财建[2021]96 号)等相关文件及 2021 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和范围,新区固废所属镇江新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二期项目获得 547.85 万元资金补助。
截至本公告日,新区固废已收到上述补助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确认为递延收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以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