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
董事主持。
......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
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长一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由公司董
长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删除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
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