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6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需求变化,结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管理调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董事王强先生、StevenCai先生、邱卫东先生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调整事宜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资产管理人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原拟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通过设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现决定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尚未与任何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签署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协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履行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职责。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公司已经在杭州银行设立了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在华安证券开立了证券交易账户。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资产管理方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中与之相关的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