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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8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11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李缜先生、胡江林先生、StevenCai先生及邱卫东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2018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因资管新规等监管政策和宏观市场融资环境等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在2018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2018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于2018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事宜。

    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员工认购积极性高,但因资管新规等监管政策和宏观市场融资环境等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在2018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和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融资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监管政策和市场融资环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