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11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0号文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公司”或“发行人”)向截至 2017年 11
月16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轩高科全体股东(总股本876,420,000股),按照
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配股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11月23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公司总股本876,42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
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262,926,000股,发行价格为13.6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占可配 占可配 占可配售
项目 有限售条件股 售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 售股份 A股股东认购合 股份总数
东认购 总数比 东认购 总数比 计 比例(%)
例(%) 例(%)
有效认购
股数(股) 114,575,348 43.58 145,655,471 55.40 260,230,819 98.974927
有效认购
资金金额 1,568,536,514.12 — 1,994,023,397.99 — 3,562,559,912.11 —
(元)
注: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国轩高科配股可配售股份总数262,926,000股。
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国轩高科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
的比例参与配售。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 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486,441,308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1月23日),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45,655,471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
总数262,926,000股的55.40%,认购金额为1,994,023,397.99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389,978,692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1月23日),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14,575,348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
总数262,926,000股的43.58%,认购金额为1,568,536,514.12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分别认购股数为65,157,989股、30,717,159股,分别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262,926,000股的24.78%、11.68%;
综上,公司合计 2家股东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
95,875,148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262,926,000股的36.46%。
4、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260,230,819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262,926,000股的98.974927%,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5、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7年11月2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
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相当于每10 股配售2.969247股。
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7年11月14日(R-2)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电话: 0551-62100213
传真: 0551-62100175
联系人: 马桂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10楼
电话: 0551-68167971、68167972
传真: 0551-62207365、62207366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发行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5日